杭州要债公司欠款人下落不明时,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讨欠款:
1、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,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追计债款。
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,法院就会立案受理。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,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。公告期届满,债务人不应诉时,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。缺席判决后,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,但经债权人申请,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。
2、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,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。
我国《民法通则》第二十条规定,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,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。第二十一条规定,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、父母、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、朋友代管。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,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。
3、如果该债务有担保人或保证人,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。
东风区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部,东与桦川县毗邻,南与郊区长发镇接壤,西至安庆街与前进区为邻,北抵松花江。地处北纬45°56’至48°28’,西起东经129°29’至135°5’。东风区总面积190.8平方公里,辖23个社区和1乡1镇、20个行政村,全区人口16.5万人(2010年)。2014年,全区生产总值完成10.2亿元,增长11.7%;财政总收入完成2.4亿元,增长7.9%,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.18亿元,增长10%;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518元,增长10.7%,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092元,增长11%。截至2010年,东风区辖5个街道:(佳东街道、晓云街道、佳南街道、建国街道、造纸街道),2个乡:(松江乡、建国乡),政府驻地:佳木斯市建国路4号。截至2011年,东风区耕地面积5204亩,其中水田5154亩,菜田50亩;天然草场273.1万亩,其中可利用草场224.34万亩,已利用草场面积154.38万亩。